开庭前仍做努力 一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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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张国庆 记者 熊业欣)市法院民二庭法官吴杏风利用周末休息时间,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月14日,原被告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双方如释重负。

段某与邹某梅是殷祖镇同湾村民,邹某良是邹某梅娘家弟弟。通过该关系,段某与邹某良相识。2019年2月3日,邹某良找段某借款,称其急需3万元投资洽谈工程事宜。段某认为其姐是同湾人,其姐又同意担保,就答应了。邹某良出具了借条,邹某梅在该借条上签名担保,并约定2020年12月30日还款。借款期满后,段某多次向姐弟俩催讨,邹某良以不在家为由未予还款。段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姐弟俩连带责任偿还本息合计4万余元。

经前期调查后,该案定于2022年2月16日开庭审理。

由于两被告外出打工,不能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吴杏风思考再三:元宵节马上就到了,按正月十五前“债主不讨债”的风俗,若不及时化解纠纷,很有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吴杏风决定采取电话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引导双方回归理性,互谅互让、化解纠纷。

2月13日,吴杏风一方面做好段某和邹某梅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通了被告邹某良的电话。邹某良一开始不言不语,对法官的劝说置之不理。后在他姐姐的劝说下,邹某良有了回应,他讲述自己的生活艰难,在外地谋生的种种不易。吴杏风抓住被告怕连累姐姐的心理,从情、理、法、诚信等角度入手,对邹某良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在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邹某良最终听取了法官的调解意见。

2月14日,原被告双方一起来到法院,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3万余元,当场偿还5000元,余款将于2023年10月30日前分三次付清。

责编丨金子茵

编审丨范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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