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2)第24号

01-27 16:49  

柯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大冶大道168号万和广场1907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30360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4)第010202459-26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柯  峰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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