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熊业欣 通讯员 陈莎)近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2021年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办理的《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依法处理闲置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成为全省3个国有财产及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典型案例之一。
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义介绍,市检察院在办理闲置土地公益诉讼案件时,通过深入调查、精准监督,准确发现土地闲置的原因,明确指出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及如何履职,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处理闲置土地,促成企业动工开发建设。在以保护公益为目的,着力消除公益侵害的同时,充分尊重行政机关的处置意见,以法治化的方式保护群众合法利益、保障企业信赖利益,帮助行政机关解决执法难题,彰显了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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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办案是检察公益诉讼最好的名片,案例则是实践中发生的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一直以来,市检察院全面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探索,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前提,牢固树立以办案为中心的理念,紧紧围绕民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方面,不断加强学习调研、积极争取支持、广泛宣传发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2021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9件,其中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7件,行政公益诉讼10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社会综合治理类2件(无立案)。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发布诉前公告106件,终结审查3件、起诉9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其中判决9件,法院一审判决全部支持该院诉讼请求。
责编丨金子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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