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4名、“以钱养事”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
2.政府雇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原工作单位及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没有不良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以聘用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政府雇员4名,其中消防专家2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家1名,重点工程建设高管1名。
1.消防专家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从事过两年以上消防审查验收的退伍转业军人;
(2)消防工程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三年及以上;
(3)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熟悉化工类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业工程的审查验收;熟悉各类公共建筑和住宅的消防设计;熟悉消防行业操作流程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担任过2个以上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2)有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管理、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
3.重点工程建设高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取得了注册一级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国家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
(二)“以钱养事”工作人员6名。
“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有从事建筑工程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取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6楼(大冶市建设路25号)。联系电话0714-8729796,0714-8723523。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2)《大冶市住建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和“以钱养事”
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3)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一份(原件,报告时间一月以内);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市人事考试院)
1.笔试:政府雇员岗位考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以钱养事”岗位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认知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口头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水平进行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计划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设置面试入围比例。(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工作能力情况。考察发现不符合岗位需要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发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大冶市政府网公示公告。
(七)合同签订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经用人单位考核,如适合岗位人员较少,用人单位可适当调整录用计划。
聘用人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聘用合同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第一次聘用期限为2年,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
四、工资待遇
消防专家年薪12万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年薪10万元;重点工程建设高管年薪7.2万元;“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年薪3.5万元,以上薪酬均包含基础工资、奖励性津贴、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公积金等。试用期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其他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