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乾、胡三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15号2栋1单元1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3268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3) 第010204536-1-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友乾 胡三平
2021年11月9日
张友乾、胡三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15号2栋1单元1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3268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3) 第010204536-1-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友乾 胡三平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