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冶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定点药店遴选工作方案》规定,市医疗保障局组建评估小组对提交特药定点管理申请的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按综合得分情况,经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专题办公会研究,拟确定国药控股黄石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冶人医店、黄石晴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六药房为大冶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定点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0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股反映。
电话:0714-8719236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