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吴旭宝 记者 陈婷)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旨在通过加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从而保障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我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先办理竣工结算备案,同时明确了办理竣工结算备案的流程、资料清单和要求、办理时限以及对备案过程中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置措施等。同时,《通知》还规定了办理竣工结算的时间和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以此确保工程依法依约按时结算,减轻企业负担,进而确保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通知》实施后,预计每年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金额将减少数千万甚至上亿元,帮助企业减负的同时能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减少因工程结算纠纷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能更全面地收集我市工程造价信息,及时把握市场动态,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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