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亮剑” 强化村级集体“三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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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张敏 江克飞)“表面来看,这些集体林场的承包手续既有租赁合同,又有村‘两委’的公章,合理合规;但以这么低的价格,签订长达数十年的承包合同,明显损害了村集体利益啊。”近日,黄石市委巡察现场指导组在对我市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巡察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时说道。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今年9月以来,市委深入贯彻落实黄石市委关于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要求,组建专项巡察组,对保安、殷祖、东岳等3个乡镇(街道)7个村(社区)集体“三资”情况开展专项巡察,着力查找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缺失、集体资产资源底数不清、归属不明和低价流转、廉价租赁等严重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留守群众存在对有关政策规定的认识盲区,部分村(社区)对集体“三资”随意处置,以卖断产权和长期经营权的方式,将集体资产资源变成了个人所有,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巡察组经过走访调查发现,殷祖镇北山村与承租人签订长达70年的流转合同,将面积63亩的山地及水库承包给他人;保安镇沼山村将集体所有的毛田林场、大寺林场通过私下协议的方式,以23000-24000元的价格与承租人签订长达35年的承包协议书。针对这些问题,黄石市委巡察现场指导组和市委专项巡察组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督促北山村、沼山村等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北山村等村党组织结合巡察组意见,重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商议,与承租人重新签订承租协议,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保障党员的参与权、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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