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王贤 记者 熊业欣)9月2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典型案例(一)》,市法院办理的“航宇鑫宝破产重整案”入选其中。
据介绍,大冶市兴成铸造有限公司和大冶市航宇鑫宝管业有限公司互为铸造产业链的上下端。2015年,因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这两家公司背负巨额债务无力偿还,资金链断裂,相继停产。
市法院先后受理了航宇公司破产重整和兴成公司破产清算两案,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破产重整工作模式,依法指定管理人接管了两家公司,完成了两家公司的债权审查确认、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等工作,依法处置了两家公司的资产,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通过发挥府院联动工作合力,安置两家企业职工656人,化解两家企业不良债务258700万元,盘活两家企业不良资产191300万元,释放了土地面积650亩。两家公司由新注册的大冶市航宇鑫宝铸造有限公司接手,扩产后的企业有望实现年产值20亿余元,利税3亿余元。
我市将两家各自处于产业链上下端的企业共同重整,通过创新“府院联动”模式,促进原有企业资产、专业人才、营业事务、人力资源、销售渠道大合并,成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资源配置优化,为企业重组提供了新思路。
此案的成功审理,是我市创新并推进破产重整“府院联动”模式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对于深入推进破产重整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模板。今后,市法院将继续努力,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府院联动”大冶模式作用,全力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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