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刘娟)9月1日,东岳路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一中队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大冶墈头商城路一店铺经营者乱倒垃圾的行为开出首张罚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乱扔乱倒垃圾现象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顽疾”。通过前期多次反复整治,我市大部分临街门店都能自觉落实“门前三包”的各项规定,确保垃圾不落地。但是,依然有少部分门店存在乱丢乱扔垃圾行为。
为了彻底扭转这种乱象,东岳路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对随意乱扔垃圾行为进行严查重罚,对严重的或屡犯的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以此倡导居民文明倒垃圾,为建设美丽大冶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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