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郑甜甜)8月5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湖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根据要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缴费,另一部分是在前者基础上政府给予财政补贴。此次筹资标准提高,主要是为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功能。
温馨提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一年缴一次,当年9月份起,集中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用。缴费期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中,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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