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告 (2021)第349号

08-03 16:03  

大冶市电影公司办公楼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新华路15号,因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冶政发【2017】1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该宗地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予以公示,若对该宗地的权籍调查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权籍公告结果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梁红斌  联系电话:13972809885

附:大冶市电影公司宗地图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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