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黄人社发[2016]21号)和《黄石市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险服务的经办流程》(黄医保发[2016]6号)的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评估或定点互认、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等工作流程,国药控股黄石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冶人医店等27家医药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要求,拟纳入大冶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
本公示从2021年6月21日起至6月25日(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大冶市医疗保障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电话: 0714-8764413、0714-8770589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