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宋露露)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政法系统将“为民服务”作为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全体政法干警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整顿实实在在的成效。
市委政法委:带案下访为群众办实事
“这小伙子不错,光来我家就有3次,仅仅半个月的时间就帮我拿到了补偿款,实实在在地帮我解决了问题。”近日,在东岳路派出所调解办公室,市民郑某饱含深情地对市委政法委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黄祥说道。
原来,早在2018年,郑某由于与他人发生口角引起互殴导致受伤住院,因赔偿金未谈妥,多次上访。黄祥在接到郑某的信访案件后,详细翻阅案卷、了解案情,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因此案件的赔偿数额较大,报销单据模糊,致使执行工作无法取得进展,郑某也一直未得到经济赔偿。黄祥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多次协商,经被执行人确认,最终拿到了3.5万元的医药费及赔偿款。生活拮据的郑某拿到赔偿款后,对黄祥和东岳路派出所民警连连表示感谢:“如果没有你们的努力,我不可能这么快拿到赔偿款。”
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市委政法委制定《“带案下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摸排各乡镇信访案件53起,经梳理后分派给工作人员包案帮办,协助责任单位协调化解一批信访积案。
市公安局:侦破系列家禽被盗案
为有效打击各类侵财案件,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工作职责,将教育整顿的实践成果转化成服务群众之效能。6月1日,东风路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侦破家禽被盗案10余起。
自2020年以来,城区接到多起家禽被盗案,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因案发现场位于偏僻城中村,嫌疑人作案时间都是在夜深人静时,民警经过初步调查,没有获取明显的可供案件侦破的线索。通过视频组辅警陈金华近半年大量的视频侦查工作,最终确认了嫌疑人甘某坤具有作案嫌疑。甘某坤(男,1986年生,罗家桥街道人),但因无法锁定嫌疑人的踪迹,民警一直无法对其展开抓捕工作。
5月31日晚,东风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门店被盗。视频组工作人员通过视频侦查发现嫌疑人正是甘某坤,成功锁定甘某坤行动轨迹。派出所立刻安排民警带领视频组全体成员一起赶赴罗家桥桃花村展开抓捕工作。
民警一进桃花村,就发现嫌疑人甘某坤正在小卖部内买东西,为防止其逃窜,队员们迅速呈包围状散开,一举抓获盗窃嫌疑人甘某坤。
经审讯,甘某坤交代,自2020年以来,其在大冶城中村多次盗窃家禽,盗窃来的家禽均被用于送礼,或者自己吃。民警问其盗窃原因,甘某坤表示因为别人偷了他的狗,他为了报复,才去偷别人养的家禽,同时还交代了5月31日当晚喝醉了酒以后,溜入一家汽车配件店铺盗窃现金的犯罪事实。
目前,甘某坤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市法院:温情法官促调解翻脸婆媳好如初
“分得清的是赔偿款,割不断的是血脉情。该案巡回审判到当事人家门口容易,判决也不难,难的是如何修复亲情。虽然调解花费了数十倍于判决的时间、精力,但是,如果能让老人、孩子拥有温馨的家,再苦再累也值得。”办案人员说道。
近日,市法院金牛法庭相关办案工作人员继巡回审判之后,经过多轮调解,促成原告蔡某等三人诉被告胡某继承纠纷一案调解结案,让对簿公堂的婆媳和好如初。
原告蔡某是被告胡某(女)的儿媳,而另两个原告是被告胡某的孙儿孙女。蔡某与被告胡某的儿子柯某于2014年结婚,婚后于2015年5月生下一子,2018年3月生下一女。2020年9月,柯某在某工程公司工作时受伤死亡。死者家属与用工单位经协商,双方达成《工亡赔偿协议书》,该公司一次性赔偿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50万元。该赔偿款全部转入被告胡某的账户。原告蔡某以被告胡某占有和掌管上述赔偿款拒不分割为由,携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吴曦法官曾将该案巡回审理开到了当事人所在地的金牛镇金畈村。虽经当庭调解,终因双方意见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当时,吴曦表示,要继续将这起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做深做实,力争办出最佳社会效果。
庭审后,吴曦并未轻易放弃,而是加大调解力度。他结合审理情况,认真研究案情,把调解重点和突破口放在“家和万事兴”上,采取联合当事人亲属、村委会干部共同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的“诉调对接”方式,积极与原、被告进行多次沟通。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婆媳两人达成和解协议:将扣除安葬费后剩余的140万余元进行分割,原告将其儿子应分得的30万元委托婆婆胡某代为保管。这场婆媳之间的家事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婆媳关系和好如初。
市检察院: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你们以后要依法规范经营,生产安全放心的食品,做一名有良心的经营者。”6月2日,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刘仁八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对某小作坊业主说道。
今年4月,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刘仁八镇某榨油坊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生产加工食用油的经营活动,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检查合格证;某榨油厂在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生产加工食用油的经营活动;某纯粮酒坊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情况下继续从事生产加工酒类(白酒)的经营活动。且3家小作坊卫生环境不达标,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4月13日,市检察院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本市辖区内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入户排查和摸底,上门宣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政策和食品生产加工相关安全知识,对发现的不合法的小作坊责令限期整改,对个别拒不改正的小作坊依法予以取缔。
6月2日,市检察院办案组前往某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某榨油坊已被依法取缔,油坊负责人已接受教育;某纯粮酒坊、某榨油厂分别于5月12日、25日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且均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落脚点,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真正让千家万户吃得放心、吃得安全、用得安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该案承办检察官说。
市司法局:设立首个基层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
为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渠道,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打通复议为民“最后一公里”,5月28日,市司法局在茗山司法所设立首个基层所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
4月份以来,按照湖北省司法厅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为助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实走深,该局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在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试点工作。通过前期深入研讨、宣传培训,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茗山司法所设立首个基层所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开展试点工作。
在挂牌仪式上,该局强调,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在于把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环节直接延伸到老百姓家门口,最大程度方便老百姓。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权,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试点工作。
近年来,该局积极加强机制创新,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下一步,该局将深化司法为民理念,持续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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