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开庭进农村 现场咨询受好评 大冶市人民法院金山店法庭巡回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

05-18 09:00  

近日,大冶市人民法院金山店人民法庭到金山店镇车桥村就地巡回办案,公开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40余名当地群众到现场旁听了庭审。

2020年10月19日,被告黄某驾车与原告柯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柯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后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协议,柯某将黄某诉至法院。

柯某的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40岁的他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一个人倒下便是一个家的倒下。由于家庭经济压力颇大,柯某无力请律师为其打官司。金山店法庭庭长、本案承办法官张苏宁了解情况后,安排书记员杜雯向其讲明庭审所需材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并以案释法讲解相关案例,帮助其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做好参加庭审的充分准备。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响,庭审正式开始。宣读起诉状、答辩、举证、质证、辩论这些基本流程,在原、被告眼里显得格外艰难。张苏宁保持耐心,引导双方按照法律程序有序进行。现场条件简易,庭审节奏缓慢,全程严肃规范,尤其是审判员的细致耐心,又让审理过程充满了以人为本的“人情味”。审判员当庭组织调解,因双方存在争议,最后宣布休庭,定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简易审判桌“秒变”法律咨询台,一些群众借此机会纷纷上前询问相关法律事宜,张苏宁耐心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律知识,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张苏宁表示,坐堂办案法官轻松,巡回审判方便群众。只要群众需要,我们将更多地走进百姓门口现场办案,当好群众身边法律顾问。

此次公开庭审,还迎来一群特殊观众,金山店司法所组织十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旁听。近一个小时的庭审,为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通讯员丨王贤

责编丨肖艾虹

编审丨姚文婷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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