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 市法院巡回法庭开到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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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王贤 记者 熊业欣)5月8日上午,80岁高龄的林某被三楼掉落的窗户玻璃砸伤而索赔一案,由市法院金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现场选择在事发社区,30多名居民参加旁听。

去年10月,林某在金湖街道井巷社区南村一楼房的楼下,被三楼掉落的窗户玻璃砸伤鼻部,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4天。其伤情经鉴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林某为此向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租户索赔未果,遂将3名相关当事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4万余元。

审理中,3名被告人对林某受伤的事实经过均无异议,案件争议焦点在于3名被告对他们之间的责任划分颇有异议。“我租个房子,自个儿在家里坐着,窗户自己掉下去了,你说我冤不冤。”“这个房子我租出去很久了,而且最近我一直在外地工作,你现在说要我赔偿,这算哪门子事。”“公司早已将房屋分配到个人使用,公司内部尚有专职部门已经尽了维护修缮的责任与义务,这事儿确实与公司关系不大呀。”一时间,3名被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金湖法庭庭长、审判员卢凌云听取了3名被告的意见后,当庭以法释理,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着法槌落下,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卢凌云表示,受害人80多岁,3名被告还是愿意赔偿的。庭后,他将继续做好调解工作,切实为当事人解难题、办实事,尽量做到既保护老人合法权益,又促进3名被告和睦相处。

30余名居民“零距离”接触庭审过程,感触颇多。“我从来没有打过官司,也没进过法院,原来都是在电视上看到法官开庭,没想到在家门口就真实体验了一番。”“今天的庭审,也给我提了个醒,等下回家赶紧检查一下窗户。”多名旁听居民表示受到警醒。

据了解,巡回审判是市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已开庭近10场,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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