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笔赔偿金,我到原公司不知跑了多少趟。法院和工会介入后,很快就有了结果。”4月28日,大冶某铝业公司原职工陈某拿到赔偿款后电话法官连声称谢。
2009年1月,陈某在某铝业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5月30日,陈某因疾病告假治疗。当年10月6日,该公司以陈某有疾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双方就此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遂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陈某为此向大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某铝业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于今年1月1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大冶市人民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给“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期间,大冶市总工会副主席胡社旺、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副主任胡莉娟一行专程到法院与承办法官罗峰一起商议调解事宜,梳理调解思路。“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结合案情,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双方进行协商,但双方当事人存在较大争议,均坚持自己观点,导致调解一度停滞。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罗锋法官与调解员密切配合,放弃周末和夜晚休息时间多次通过见面约谈、电话沟通等方式分别给双方做调解工作,采取不同方式方法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沟通交流,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促成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了调解意见。3月16日,双方签订了赔偿调解协议,案件成功调解结案。某铝业公司如期履行了义务,陈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该案是大冶市“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诉调对接有效化解劳动纠纷的一个缩影。自2019年9月成立以来,该室坚持将“诉”的权威性和“调”的便利性有机结合,在合力预防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推动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近三年共化解劳动争议案件40余起,帮助300余名职工追回补偿款700余万元。
通讯员丨张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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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丨姚文婷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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