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娟、李雅雯对坐落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30号1栋402室申请转移登记(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予以审查并予公告。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2号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石娟、李雅雯
不动产权利类型: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坐落: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30号1栋402室
不动产单元号:420281002011GB00310F00010014
不动产面积(㎡):共用宗地3161.57/107.88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4-8013341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