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权籍调查成果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袁丹桃
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
不动产坐落:大冶市东风路街道下黄村冯锦文小区53号
不动产单元号:420281002005JC00054W00000000
不动产面积(㎡):126.90
土地用途:农村宅基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