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期限延至2月底

©原创   01-27 08:37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见习记者 潘玲)1月26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期限延长至今年2月28日。我市尚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此之前缴费,确保正常享受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1年3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仍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保费,自缴费的第四个月享受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中,2021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享受免缴或缴费后即可享受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可持个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市区的湖北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或税务大厅任意网点缴费,也可在“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或“湖北税务”APP自助缴费。如无法正常缴费,缴费人可到属地税务部门查验处理;如因参保登记问题无法缴费,则持缴费网点报错凭证或提示信息到相应社区进行处理。

责编丨余江涛

主编丨周春明

总编丨姚文婷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