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1年1月20日大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01-21 15:04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大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晶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谱写大冶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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