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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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   告

(2021年第1号)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发,全国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出现严重疫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春节临近,人员大流动、货物大流通和低温天气等对疫情防控形成巨大压力。鉴于目前形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全市进入临战状态,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机制,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安全、幸福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升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抓细抓实健康筛查和健康管理。各社区“第一书记”脱产进驻社区工作,选派精干力量落实落细社区防控各项措施;扶贫工作队当前要把主要精力用于协助驻村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要指导协助所在社区(村)开展全面摸排,重点做好境外入(返)黄人员、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春节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第一时间精准掌握发热病人情况,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商超、宾馆、酒店、监狱、看守所、强戒所、养老院、福利院、殡仪馆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范。教育、民政、商务、公安、文旅、交运、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充实强化工作专班,加强行业监管服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服务,即境外入(返)黄人员在入境口岸所在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根据当地要求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期满入(返)黄后,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由社区(村)指定专人进行健康管理,不得外出,居家医学观察落实不到位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三、扎实做好专业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基层医疗机构“第一哨卡”作用,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加强冷链食品检测和追溯管理,对进入我市的冷链食品严格实行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溯源,不断完善闭环管理措施。稳步推进新冠疫苗重点人群紧急接种工作,发热门诊医护人员、直接接触冷链物品等重点人员要应接尽接,加快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切实做好境外入(返)黄人员、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隔离工作,提高防疫工作的精准性、专业性和科学性。

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提倡市民在黄石过节,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出市,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黄石籍人员提倡在当地过节。儿童、孕妇、老年人、有基础疾病者假期避免外出。外出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尤其注意全程佩戴口罩和时刻保持手卫生,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农村庙会、“唱大戏”等大规模聚会活动停办;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等活动进行分类管理、严格审批。加强婚丧嫁娶活动监管,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速办。提倡微信、电话、视频拜年的新风尚,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

五、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旅途期间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探亲访友,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家庭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在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前往医院就诊、陪护探视,与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者接触,乘坐交通工具、电梯时应正确佩戴口罩。

六、安全购买和食用冷链食品。广大市民在选购海鲜、肉类等冷冻冷藏食品时,需选择正规超市和市场购买,切勿购买无“食品安全追溯码”的冷链食品,在选购、清洗加工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和食品外包装消毒,防止溅洒污染,生熟分开,分隔存放,煮熟蒸透。处理完后及时洗手和消毒器具。

七、进一步加强对发热病人的管理。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村卫生室、诊所即日起暂停向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上述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向居住社区(村)和本单位报告。各社区(村)和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管理,及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异常情况。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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