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再获最高法院表彰

01-06 09:35  

1月5日,大冶法院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授予“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宣传处处长程勇给大冶法院授奖,大冶法院党组成员陈新栋代表大冶法院领奖。这是大冶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连续第5年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表彰。


今年来,大冶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审判执行、扫黑除恶、法治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以及应用法学研究和网络新媒体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展卓有成效的司法宣传工作,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法院工作的亮点特色和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有力地推进了新时代大冶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人民司法事业不断进步发展提供了强大舆论支持。



与此同时,大冶法院不断创新方式,坚持重普法、讲情怀,通过“一微一端”等新媒体,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法院故事,让司法宣传更贴近工作实际;坚持平面媒体与多媒体结合,自媒体与主流媒体互补,本地媒体全面铺开,中央、省级媒体重点突破,切实提升宣传实效。


2020年,全院共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发稿240多篇,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人民日报》4篇,《光明日报》2篇,《法制日报》1篇,《人民法院报》5篇,《湖北日报》10篇,大冶法院长篇抗疫史诗《又是一年芳草绿》荣获四川、湖北两省“中华英雄儿女抗疫诗歌”作品展。


来源丨大冶市人民法院

责编丨胡亚丽

编审丨袁媛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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