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张国庆)1月3日,随着最后一栋厂房轰然倒塌,市法院执行干警经过7天的不懈努力,终于成功处理被执行人某碎石厂的振动筛、圆锥破等机械设备30多台、废钢废铁500余吨,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柯某、卞某与大冶某碎石厂合同纠纷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该厂同意返还柯某、卞某预付款800万余元,并承担相应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柯某、卞某向市法院申请执行。
市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该厂名下的机械设备及其他财产等,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去年底,该案承办人获悉铁山区城管局将于2020年12月28日对该厂违章建筑进行拆除,遂第一时间向法院领导汇报。元旦前夕,市法院组建40余人的执行小组,分成执法记录、财产清点、资产移交、稳控、后勤等五个小分队,迅速赶往拆除现场,协调当地城管部门进行“保护性”拆除,对该厂机械设备及其他有价值的财产进行清理。
为及时、妥善处置财产,元旦3天假期,市法院执行局7名干警主动请缨,日夜坚守阵地,协调拆除、组织挖掘清理废钢废铁。经过7天努力,终于将所有有价值的财产都转移至申请人租赁的场地,由申请人保管。
与此同时,该案承办人等耐心做当事人工作,促成双方对财产处置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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