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占”被查封住房大冶法院强制腾退

08-07 10:48  

一名“老赖”授意朋友“鸠占”被查封住房,拒不腾退,8月4日,大冶法院执行干警经过近4个小时的时间,将房屋腾退清空,交付买主。



2011年11月,被执行人周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执行人廖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按2%计算,后双方两次核对账目,周某未偿还全部欠款,故而成讼。2017年5月,经大冶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周某同意偿还廖某本金、利息合计16万元,其中,利息6万元定于2018年5月1日前付清。

调解书生效后,周某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且在法院牵涉拖欠农民工工资、银行借贷、租赁合同等5起纠纷案件,法院依据廖某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法查封了周某位于大冶市怡和路五岳花园房屋一套。2018年12月,廖某申请对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法院依法对该房进行了评估、拍卖,两次流拍后,通过网络变卖方式以47余万元成功变卖,并下达裁定书,通知周某腾退房屋,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



然而周某远在外地,未能主动腾退房屋,却授意朋友邓某以周某欠他钱为由“鸠占”住房,陈猛多次上门做工作,邓某态度强硬,拒不腾退。鉴于周某、邓某行为,法院决定强制腾退,以维护买主的合法权益。强制腾退前几天,执行干警陈猛再次通过电话、约谈方式与周某、邓某沟通,要求其主动履行腾退义务。经反复释法说理,邓某主动腾退房屋,搬走了部分家具、电器。

4日下午,烈日炎炎,执行团队在负责人石磊鑫带领下出动40余名干警,来到五岳花园小区,在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的共同见证下,对该房展开了腾退。执行人员先对房屋实际状况进行了录像,之后安排人员,对屋内物品一一清点、登记,腾退完毕,执行人员对物品进行核对后运往周某租房。



“强制腾退行动是震慑老赖的必要举措,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我们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尽最大的善意文明执行,彰显司法温度和权威。”该院执行局局长柯建华介绍,周某所涉及5件纠纷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47余万元变卖款将按执行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通讯员丨张国庆

责编丨李雅维

编审丨袁媛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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