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食用农产品将“戴证”上市

©原创   08-04 07:33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程长珠 实习生 陈可)“蔬菜、水果、养殖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实现来源可溯、信息可查。”7月3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已开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求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将推动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我控制、自我开具、自我承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还将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国家追溯平台,上传产品信息,实现农产品的可追溯。”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的主体为全市市级以上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三品一标”认证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试行的品类有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5大类。

目前,全市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一印制免费供生产(经营)者领取使用。合格证内容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其中,承诺内容应包括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通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我们可以了解掌握生产主体的基本情况,如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等。”市农安办负责人介绍,现在我市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已取得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已经下发合格证200多本。

责编丨伍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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