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宋露露 通讯员余翠华)6月30日,市检察院与市住建局一同就我市公租房租金拖欠问题召开专题讨论会。通过研究国家、省、市有关公租房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助力破解公租房租金拖欠难题。
据悉,2016年至今,我市金湖大道及石头咀公租房承租人拖欠租金情况严重,市检察院于4月26日向市住建局下达了依法收缴公租房承租人拖欠租金《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组织人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通知,上门催缴,法院起诉等手段开展租金追缴工作,共计追缴租金79959元,下发律师函35份,依法起诉6户。
由于金湖大道、石头咀公租房承租人是我市最早一批以廉租房身份入住的特困群体,生活较为困难,特别是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有部分住户因重大疾病、残疾、失业等原因暂无能力缴纳租金。市检察院提出对这些困难群体要以人为本,履职尽责中既要严守法律尺度,也要体现政策温度,充分考虑承租人家庭实际情况,精准施策争取帮扶政策或予以缓缴。但对部分有缴纳能力恶意欠租的承租人,坚决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规范,该追缴的依法追缴。同时,根据《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出对无正当理由欠租的承租人可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破解了原先民事诉讼流程复杂、时间长、工作量大的难题,为我市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据了解,市住建局下阶段将充分发挥执法、司法合力,对恶意欠租的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不缴纳租金的,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既切实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基本住房需求,又规范公租房住房管理工作,确保公租房资源得到公平合理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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