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汪子柔)政务处分与党政纪处分有什么区别?哪些违法行为将受政务处分?村干部也适用吗?带着这些疑问,6月30日下午,黄石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33名村级监察信息员齐聚区·镇政府会议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要点及如何在基层一线贯彻落实展开了深入的学习探讨。
早在2018年,该区·镇村级纪检委员就已同步任命为监察信息员,但因监察实施细则尚不明确,他们一直专注于党内监督,村务监督始终存在一些盲区。“这部法律的出台,可以说是‘期盼已久’。”桂树村监察信息员说。该镇纪委副书记指导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于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也就是说,非党员的村干部也在处分范围,且该法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除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常见违法行为外,近年来管党治党中的许多典型性问题,如“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等,也都被纳入了政务处分范围。
经过热烈讨论与征求意见,结合今年全市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大抓基层的要求,该镇纪委与村级监察信息员们共同就如何将该法在村级有效实施,拟定了“三督一联一补”的落实机制。“三督”即监察信息员应督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公开情况、督村级收入入笼情况,并将所监督事项以条目式记录在每月工作台账中;“一联”即村级监察信息员联合行动、交叉监督,解决同级监督难的问题;“一补”即将监察信息员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以激发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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