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先建后验” 加快项目建设

©原创   06-19 08:13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刘娟 通讯员 程正团)6月16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先建后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属地政府、各涉企审批和监管部门、项目业主的工作职责,防止“先建难验”“先建不验”的情况发生,更好地服务全市项目建设。

《通知》要求,各项目单位要严格履行承诺,实行“承诺负责制”,在开工建设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手续,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及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各项审批手续。

各涉企审批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先建后验”项目的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各项目属地政府要建立日常巡查和督办机制,加强相关宣传,做好证照帮办代办等工作;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项目的督办、协调、服务工作。

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与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项目属地政府在“先建后验”项目日常监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对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市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和责任追究。

责编丨伍清芬

主编丨周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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