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鄂政办电[2019]78号)、《省财政厅关于拨付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9]63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省级财政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的政策,支持生猪养殖企业稳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现将我市2019年能繁母猪省级补贴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自2020年 6月 15日至 2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大冶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表:2019年能繁母猪省级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熊正东
联系电话:0714-3260234 13451069418
地址:大冶市七里界路25号(15楼)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