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纪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07-10 16:08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加大。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冶市金牛镇东街社区居委会委员余冬凤弄虚作假骗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问题。2013年底,余冬凤在金牛镇东街社区工作期间,利用日常工作中留存的汤某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以社区居民汤某的名义填写大冶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骗取4128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18年4月,余冬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4128元违纪资金被追缴。

  2.阳新县白沙镇墩福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恩有等人违规套取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2015年,白沙镇墩福村以虚报油茶项目的方式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7.46万元,用于村级费用开支。时任墩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恩有,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董美福,村党支部副书记游相朋,村委会副主任董恩堂,村委会妇女主任梁海花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同时,董恩有、董恩堂还存在克扣油茶种植户补贴款,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3月,董恩有、董美福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游相朋、梁海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董恩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阳新县半壁山农场民政办主任、危房改造办公室协管员黄新平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半壁山农场在实施垦区危房改造工作中,黄新平作为危房改造工作经办人,未对户主调查摸底和认真审核把关,将24户居民重复申报为危房改造对象,导致违规申领国家垦区危房改造资金106.98万元。同时,2015年至2016年,黄新平为其子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请表,违规领取贫困寄宿生补助1875元。2018年1月,黄新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西塞山工业园区道士洑村村委会委员骆美仙在扶贫政策审核中弄虚作假、工作不实问题。2014年12月,骆美仙明知葛某家庭不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仍在其不真实的助学金申请书上盖章,导致葛某之子违规领取普通高中助学金1000元。2018年1月,骆美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有的弄虚作假,有的套取挪用,有的审核把关不严,有的履职不力,这些问题的发生,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决战脱贫的使命担当,巩固扶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协力构建同向发力的大扶贫格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善于监督,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问责,决不手软,为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