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企案件专项评查

07-17 16:40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满足市场主体对检察机关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大冶市检察院日前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企案件专项评查,全部参评的20件案件均为合格。

根据上级评查的范围和重点,大冶市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办结的涉企案件进行了案后专项评查和随机抽查,以案促质,提高涉企案件的办案质量。为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办理案件的透明度,该院创新案件评查机制,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全程“零距离”参与案件评查活动。

此次评查共抽取涉企案件20件,其中批捕案件6件,一审公诉案件14件,主要涉及的罪名有侵害某知名公司的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虚开增值税案件及侵害公司利益的强迫交易案件等。评查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调阅案卷、调查核实、集体评议和出具结论的四个规定动作,并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六个方面进行评查。从评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参评的20件案件中,合格案件17件,在程序、文书等方面存在瑕疵案件3件,没有不合格案件。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企案件专项评查工作,既增强了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办理流程和规范标准的认识,又加大了监督力度。评查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大冶市检察院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内外部监督等做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评查中发现的文书制作、流转签发单填写内容简单、装订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企案件评查,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作为人民监督员,我们对检察院的办案质量表示满意,希望能继续保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到会参加评查的人民监督员们对检察机关规范文明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寄予很高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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